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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12316三农服务热线服务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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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日期:2013-07-19

  为了确保上海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服务质量,树立“群众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合力意识、效率意识”,提高热线使用率、解答率、满意率,降低呼损率,使三农服务热线真正成为农民、市民的良师益友,特制订本服务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三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、各级联办单位、三农服务热线分中心。

  一、服务时间

  热线管理中心:全年365天, 8:0017:00,人工咨询服务;17:00-20:00,电话转接人工咨询服务;20:00-次日8:00电话录音服务。

  热线联办单位、热线分中心:9:0016:30人工咨询服务;节假日休息。

  二、服务规范

  (一)联络员服务规范

  1、分中心、联办单位原则上需明确一名联络员,负责热线转接、工单记录、回访等事宜,尽量保持人员固定。人员无法固定的单位,实行AB岗,确保咨询服务时间有人在岗。

  2、市中心、联办单位、分中心热线电话在工作时间应保证畅通,联络员接到咨询电话后,应第一时间与相应专家联系,并跟踪解答进程,解答完毕后及时将问答录入电子工单。

  3、做好待办问题登记和复办情况登记,做好交接班工作,防止问题遗漏。

  4、做好电子工单录入工作。

  5、回访。原则上“谁转出谁回访”,即问题由转出单位进行回访,对于专家直接回答的电话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样回访。

  (二)专家服务规范

  认真践行“情系三农、服务三农”的承诺,做到用语文明,态度热情,耐心周到,有问必答。

  1、一般问题当场回答,疑难问题24小时内答复;如需现场诊断的,48小时内给予回音。

  2、实行首问负责制度。最先受理来电、来访咨询的专家,须承担接待、协助办理或办理的责任。若问题不属本人专业范围,但有相关专家在线,应转接相关在线专家,并确保双方开始通话后再挂机;若问题超出在线专家的专业范围,应记录咨询者的姓名、联系电话及问题等内容,交给联络员及时转出,由其他专家致电咨询者,不建议将其他专家的电话告知咨询者,由咨询者再次拨打电话;若问题不属于热线职责范围,应耐心解释,并尽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。

  3、专家应及时记录问题的问答内容,并反馈给联络员,由联络员进行电子工单录入。

 

                          上海三农服务热线管理中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一二年七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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